關於對 Jimoty, Inc.(證券代號:7082)之股份等進行公開收購結果的公告
2026.06.30
新聞稿
文化便利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
文化便利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要約人」)決定依據《金融商品交易法》(1948年法律第25號,包括其後續修訂。以下簡稱「法」),對在東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東京證券交易所」)成長型市場上市的Jimoty, Inc.(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普通股(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股份」)及本新株予約權(定義見下文「1. 收購概述等」之「(3)與收購相關之股份種類等」)進行要約收購(以下簡稱「本次要約收購」)。我們決定透過[公司名稱]取得該公司股份等,並於2026年5月18日啟動了這項要約收購。鑑於本次要約收購已於2026年6月29日結束,特此公告以下詳情。
記
1. 收購概述等
(1)要約收購人名稱及所在地
名稱:文化便利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阪府枚方市岡東町12-2
(2)目標公司名稱
Jimoty, Inc.
(3)與收購等相關之股份種類等
①普通股
② 新株予約權
本新株予約權(以下簡稱「本新株予約權」)是根據目標公司董事會於2021年4月14日通過的決議發行的。(行使期為2021年4月30日至2031年4月29日。)
(4)擬收購的股份數量等
(註1)應募本件要約收購的股份等全部(以下簡稱「應募股份等」)。若應募股份等總數未滿最低擬收購數量(6,560,000 股),則不收購全部應募股份等。若應募股份等總數在最低擬收購數量(6,560,000 股)以上時,則收購全部應募股份等。最低擬收購數量(6,560,000 股)是根據目標公司於2026年5月15日發布的「2026年12月期 第一季財務報告〔日本基準〕(非合併)」(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財務報告」)確定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該財務報告中列明的已發行股份總數(9,970,826 股)中,減去目標公司截至同日持有的庫存股數量(215,854 股),再減去目標公司截至同日報告作為本新株予約權標的之目標公司股份數量(425 單位,即 85,000 股)後所計算出的股份數量(9,839,972 股,以下簡稱「基準股份數」)。將該基準股份數相關之表決權數(98,399 個)乘以三分之二(即 65,600 個,不滿 1 個四捨五入),再乘以目標公司每單元股份數量(100 股),所得之股份數量即為 6,560,000 股。本交易旨在使目標公司成為要約人的合併子公司,並計劃將目標公司的股票下市,其中涉及目標公司股票的合併(以下簡稱「本次股份合併」)。在執行《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86號,包括其後續修訂。以下簡稱「公司法」)規定的程序時,由於根據第309條第2款的規定,需要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才能確保此次股份合併 the 成功實施,因此規定要約人必須在此次要約收購完成後擁有目標公司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的表決權,才能滿足這一要求。
(註2)本次要約收購未設定擬收購股份數量之最高限額。因此,擬收購數量欄位列出要約人透過本次要約收購可能取得之目標公司股份之最高數量(9,839,972 股)。該最高數量即為基準股份數(9,839,972 股)。
(註3)未滿一單元的股份亦屬於本次要約收購之對象。此外,若股東依據《公司法》行使要求收購單元未満股份之權利,目標公司於要約收購期間(以下簡稱「要約收購期間」)內,可能會依法定程序回購自身之庫存股。
(註4)本次要約收購並無計劃取得目標公司所持有的庫存股。
(註5)於要約收購期間結束前,因行使本新株予約權而交付之目標公司股份,亦屬於本次要約收購之對象。
(5)收購期間等
① 收購期間等
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至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31個營業日)
② 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有可能延期。
沒有適用的項目。
(6)收購價格
① 每股普通股1,420日圓
② 每份新株予約權 63,000 日圓
2. 收購結果等
(1)要約收購之結果(是否成功)
本次要約收購附帶條件為:若應募股份等總數未達最低擬收購數量(6,560,000 股),則不收購全部應募股份等。然而,由於應募股份等總數(8,658,670 股)已達最低擬收購數量(6,560,000 股),因此我們將按照要約收購開始公告及要約收購說明書(包括其後續修訂說明書所修正之事項)之記載,收購全部應募股份等。
(2)要約收購結果之公告日期及發布公告之報紙名稱
根據本法第27條之13第1款之規定,依據《金融商品交易法施行令》(1965年政令第321號,包括其後續修訂)第9條之4及《關於非發行者公開買付股份等之揭露的內閣府令》(1990年大蔵省令第38號,包括其後續修訂。以下簡稱「內閣府令」)第30條之2所規定之方法,於2026年6月30日將本次要約收購之結果向東京證券交易所進行媒體發布。
(3)收購的股份數量等
| 股份等種類 | 應募數量(換算成股份) | 收購數量(換算成股份) |
| 股票 | 8,573,670 股 | 8,573,670 股 |
| 新株予約權證券 | 85,000 股 | 85,000 股 |
| 附新株予約權公司債券 | - | - |
| 股份等信託受益證券( ) | - | - |
| 股份等預託證券( ) | - | - |
| 合計 | 8,658,670 股 | 8,658,670 股 |
| (潛在股份總數) | (85,000 股) | (85,000 股) |
(4)收購等導致的持股比例變化
| 要約人收購前持有股份等之表決權數 | - 個 | (收購前持有股份等之比例) |
| 特別關聯人收購前持有股份等之表決權數 | 10,192 個 | (收購前持有股份等之比例:10.36%) |
| 要約人收購後持有股份等之表決權數 | 86,586 個 | (收購後持有股份等之比例:87.99%) |
| 特別關聯人收購後持有股份等之表決權數 | - 個 | (收購後持有股份等之比例:-%) |
| 目標公司全體股東等之表決權數 | 97,682 個 |
(註1)「買付等前特別關係人所持股份等所涉及之表決權數」係記載各特別關係人(但不包括特別關係人中,於計算法第27條之2第1項各款所規定之股份等持有比例時,依據府令第3條第2項第1款自特別關係人中排除者)所持股份等所涉及之表決權數之合計。
(註2)「目標公司全體股東等之表決權數」是指目標公司於2026年3月25日提交的第15期有價證券報告書中記載的全體股東等之表決權數。然而,由於本次要約收購將未滿一單元的股份(目標公司持有的單元未満庫存股除外)以及本新株予約權皆納入收購對象,因此於計算「收購前持有股份等之比例」及「收購後持有股份等之比例」時,皆以該基準股份數(9,839,972 股)相關之表決權數(98,399 個)作為分母進行計算。
(註 3)「收購前持有股份等之比例」及「收購後持有股份等之比例」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5)按比例分配計算
沒有適用的項目。
(6)支付方式
① 負責收購結算事宜之金融商品交易業者、銀行等名稱及總部所在地
SMBC Nikko Securities Inc. 東京都千代田區丸之內3-3-1
② 付款開始日期
2026年7月6日,星期一
③ 付款方式
公開收購期間結束後,將不遲延地向就本次公開收購所涉及之股份等的買付等申請作出承諾,或提出出售等申請之人士(指股東及本新股預約權持有人,以下稱「應募股東等」)(如為居住於外國之股東等(包括法人股東等,以下稱「外國股東等」),則為其於日本國內之常任代理人(以下稱「常任代理人」))之地址或所在地,郵寄本次公開收購之買付等通知書。此外,透過線上交易(https://trade.smbcnikko.co.jp/)進行應募者,將以電磁方式交付。
收購全部以現金支付。收購股份等之對價將由要約收購代理人依照應募股東(或外國股東之常駐代理人)之指示,於結算開始日後毫不延誤地匯入應募股東(或外國股東之常駐代理人)指定之帳戶。
3. 要約收購後的政策及未來展望
關於本次要約收購後的政策和未來展望,請參閱要約收購說明書(包括此後提交的修訂要約收購說明書中更正的事項),內容並無變更。根據此次要約收購的結果,要約人計劃採取一系列程序將目標公司私有化,使要約人成為目標公司的唯一股東。目標公司之股票目前已於東京證券交易所成長型市場上市。然而,若上述程序一經實施,目標公司之股票將按照東京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下市標準,經由既定程序而下市。下市後,目標公司之股票將無法再於東京證券交易所成長型市場進行交易。未來的具體程序及時程將於決定後由目標公司毫不延誤地予以公告。
4. 要約收購報告書副本可供公眾查閱之處
文化便利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 總部
(神奈川縣橫濱市西區港未來3-3-3 橫濱Connect Square 14樓)
東京證券交易所
(東京都中央區日本橋兜町2-1)
以上
■相關文件
關於Jimoty, Inc.(證券代碼:7082)股份要約收購結果之公告
■諮詢窗口
文化便利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
公關部
電話:045-522-8154
電子郵件:inquiry@ccc.co.jp